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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粉加工设备(20-400目)

我公司自主研发的MTW欧版磨、LM立式磨等细粉加工设备,拥有多项国家专利,能够将石灰石、方解石、碳酸钙、重晶石、石膏、膨润土等物料研磨至20-400目,是您在电厂脱硫、煤粉制备、重钙加工等工业制粉领域的得力助手。

超细粉加工设备(400-3250目)

LUM超细立磨、MW环辊微粉磨吸收现代工业磨粉技术,专注于400-3250目范围内超细粉磨加工,细度可调可控,突破超细粉加工产能瓶颈,是超细粉加工领域粉磨装备的良好选择。

粗粉加工设备(0-3MM)

兼具磨粉机和破碎机性能优势,产量高、破碎比大、成品率高,在粗粉加工方面成绩斐然。

探矿权转让价格与原矿价格的区别

2020-12-01T11:12:00+00:00
  •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2023年第8

    自然资源部 2023年1月3日 附件 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行为,确保矿业权出让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权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20年12月15日  据笔者观察,在合作勘查合同的类案诉讼中,主张撕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更倾向于认为合同性质为“探矿权转让合同”,或者合同内容包括探矿权转让条款,进而 合作勘查合同及其探矿权转让条款再解析中伦律师事务所

  • 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勘查

    2021年9月30日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中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一)探矿权价款。 国家将 1998年2月12日  首页 > 政策 > 行政法规库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部门政务

    2017年9月19日  (五)转让矿业权的矿区(勘查区)地理位置、坐标、采矿权的开采标高、面积、勘查成果情况、资源储量情况; (六)转让价格、转让方式; (七)对公示内容 2020年7月30日  第八条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转让申请书;(二)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三)受 《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

    1999年3月30日  确认后的评估结果是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人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重要依据,也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成交价格的重要依据。确认的探矿权、采矿 2024年1月12日  第二条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依法向矿业权人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矿业权出让收益包括探矿权出让收益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第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 应松年:探矿权转让中的行政法问题中国法院网

    2019年1月11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在申请转让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时,应当向审批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转让申请书;(二)转 2023年5月6日  以协议方式取得的探矿权申请变更主体,应当持有探矿权满5年。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符合勘查主体资质条件申请人之间的转让变更可不受5年限制。2申请变更探矿权主体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一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变更申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 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勘查

    2021年9月30日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中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 (一)探矿权价款。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二)采矿权价款。2023年3月8日  探矿权人办理延续登记的次数不限,但每次延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延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的规定,已经被2020年05 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资料:探矿证的延续 知乎

  • 未来矿业权管理改革方向——探矿权篇 知乎

    2023年4月7日  虽然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出台,但也为下一步矿业权管理改革提供了方向。 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2017年的国土资规14、15、16号文进行修改调整,鉴于内容较多,将分两期(探矿权、采矿权)就征求意见稿重要修改事项进行解读。 现行政策:设立探矿权必须 2020年12月2日  目前国内对于矿业权价值的评估,是在借鉴资产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矿业权的特点,形成的一套专业的评估体系。 常用的评估方法按评估途径可分为三大类:收益途径、成本途径和市场途径,现分述如下: 一、收益途径 收益途径,是基于预期收益原则和 世说评语|今天以估价师的身份跟大家聊一聊矿业权价值评估

  • 什么是探矿权与采矿权 知乎

    2021年10月20日  1、探矿权的定义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 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矿床勘探报告及其他有 探矿权百度百科

  • 29类非金属矿产资源出让基准价出炉;新规范实施,砂石

    2020年10月19日  同时,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区砂石土类矿产实行“净采矿权”出让 。 湖北省29类非金属矿产资源出让基准价出炉 正文如下 2020年8月24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北省29类非金属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 2021年10月19日  一、无证开采与非法采矿的区别 无证开采是非法采矿的必要不充分条件,非法采矿的构成要件包括无证开采,但无证开采并不必然构成非法采矿。 其次,二者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了采矿行为。 但二者最显著的区别在 无证开采与非法采矿的界限探析 知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2年1月23日  附件 矿业权出让收益 征收 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 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 ,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7〕29号 2023年9月25日  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矿业权所包括的矿产资源储量在未来开发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被评估矿业权价值的一类评估方法。 收益途径是被较广泛采用的矿业权价值评估途径,易于为买卖双方所接受。 该途径评估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 知乎

  • 矿业权如何买卖,采用什么方式才合理,矿业律师为你总结

    2019年10月8日  自1998年起,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陆续出台规章、通知文件,完善从申请在先取得,协议出让取得,到招拍挂竞争性出让取得矿业权的取得方式,并完善以矿业权价款为主要内容的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 期间,存在矿业权价款和矿业权出让价款概念混同 2022年12月30日  矿业权评估是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矿业权价值展开评价和估计的估价咨询犯罪行为,是矿业权市场的关键组成部分。 矿业权评估是由专门机构和人员依照评估的目的、评估对象的用途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 矿业权评估基本知识(纯干货) 知乎

  • 矿业权转让流程,矿老板们快来了解一下! 知乎

    2020年6月2日  矿业权转让必须依法批准,并履行相应程序。 首先转让人和受让人依法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再向转让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其次审批管理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转让,并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变更登记。 没有经过有权登记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3月4日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 采矿业是一个与房地产业、汽车制造和高新产业类似受政策影响很大的产业。 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管政策便是其中影响深远的重要文件。 针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导图) 知乎

  •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

    2023年8月25日  各地在制定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促进探矿权出让市场活跃,降低探矿权取得门槛,不与资源储量挂钩。 稀土、放射性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按附件1执行。起始价=起始价标准×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矿业权面积 2023年5月13日  7问:《通知》在探矿权转采矿权管理方面作了哪些完善?答 :一是规定探矿权转采矿权无须注销原探矿权。国务院第241号令规定的矿区范围包括可供可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一些高风险探矿权在转采后剩余部分仍有进一步勘查潜力。《通知》将原来采矿权新立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负责人就《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

    2023年2月3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矿业权有偿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为做好矿业权价款与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衔接,完善矿业权出 2021年10月19日  1、探矿权与采矿权的法律界定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探矿权和采矿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 收益为目的的物权。 鉴于法律规定,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单位、 个人依法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 知乎

  • 什么是探矿权和采矿权?两者有什么差别?百度知道

    2012年3月8日  在法律的层面,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有区别的;但在经济的层面,探矿权与采矿权并不一定有区别。 国外矿业权、矿资产是两个概念,矿业权通过行政审批获得,矿资产通过市场机制运转首先,我们要引入矿产资源资产(以下简称矿资产)的概念,它同这宗资产 4 天之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为进一步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相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财政部、自然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

  • 国土资源部解读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问题的通知

    2010年1月27日  细化制度 完善管理 —— 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台访国土资源部开发司负责人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在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探矿权新立延续、探矿权转让变更审批管理和探矿权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 2019年6月24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出让新设矿业权的,矿业权人应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之前形成尚未缴纳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缴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科目并统一按规定比例分成。 二、申请在先方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

  • 矿业权怎么转让?应具备哪些法定前提条件,缴纳哪些费用?

    2019年10月25日  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二)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 2016年2月26日  一般地讲,申请人均应是探矿权人,探矿权人在法律上具有在其探矿权范围内的采矿优先权。这种优先权在其不放弃开采权之前将给予绝对的保证,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侵犯。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探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这种优先权将服从于国家的根本利益。必知:矿业人必知的40个采矿法律问题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

    1998年2月12日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8年2月12日颁布实施,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22年7月3日  A公司是一家位于B省境内的中型金矿企业。2013年5月10日,在B省政府举办的金矿采矿权拍卖会上,A公司以5500万的价格成功竞买该金矿采矿权。5月20日,A公司如期全部缴纳采矿权价款后,与当地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签订了《金矿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许可证》与“采矿权”不可混淆

  • 深度解读丨五一节后,矿业权出让收益该如何缴纳? 知乎

    2023年4月27日  收益率 “收益率”,是本次《办法》创设的 一种征收出让收益的新方式 。 这是一种创新,一种尝试,是35号文里没有涉及的(虽然35号文也提出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但是和《办法》不是同一个概念)。 这种征收方式下, 出让收益=成交价+收益率 2023年6月2日  确认原告乌审旗国投与被告蒙大矿业2008年12月25日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价格条款无效;被告蒙大矿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乌审旗国投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2223亿元;驳回原告乌审旗国投的其他诉讼请求。探矿权低价转让案件二审宣判,远兴能源或需补巨额差价

  •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19 小时之前  第四十五条 需要部分出售矿业权的,必须在申请出售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分立矿业权的申请,经批准并办理矿业权变更登记手续。 采矿权原则上不得部分转让。 第四十六条 矿业权转让的当事人须依法签订矿业权转让合同。 依转让方式的不同,转让合同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 解码煤炭行业:从经营、利润角度看,煤炭的成本和费用有

    2022年4月3日  作者: 财经远瞻 1 从经营角度,煤炭成本有哪些? 根据煤炭生产经营流程来看,可以将煤炭成本划分为三类:前期准备成本、生产成本、运输 成本。 11 前期准备成本 前期准备成本主要是指煤炭开采前,国家及企业对煤矿进行勘探、设计、建设等产生的 2023年5月12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 矿权评估采矿权价值评估 知乎

    2020年8月18日  采矿权评估方法的选择 20XX年4月份,XXXX公司对XXXX矿区进行了详查工作,并提交了详查报告。 此后XXXX依据详查报告做出了整体开发开采规划,并得到批准。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并且能够测算,其未来 2023年07月26日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自然资规〔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强重要能源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国务院

  • 新一轮找矿突破大讨论 从探矿权抽样调查看我国矿产勘查形势

    2023年5月31日  一是继续深化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放开探矿权的投放限制。 从实际情况看,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是影响新立探矿权数量的最主要因素,仅仅依靠中央与地方加大矿产勘查投入是不足的。当前财政资金紧张的大环境下,如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勘查是关键。2019年11月25日  ,以申请在先方式取得空白区探矿权的,无需缴纳探矿权价款; 第二,取得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探矿权,应缴纳探矿权价款;若初始取得时未进行探矿权价款处理,则在国家进行清理时,需由探矿权人补缴探矿权价款; 第三,初始取得国家 探矿权初始取得过程中,何种情况下才需要缴纳探矿权价款

  • 《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0年7月30日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unan 发布时间: 18:59 【字体: 大 中 小 】 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23年5月6日  以协议方式取得的探矿权申请变更主体,应当持有探矿权满5年。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符合勘查主体资质条件申请人之间的转让变更可不受5年限制。2申请变更探矿权主体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一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变更申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 政策解读 什么是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勘查

    2021年9月30日  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中规定,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包括: (一)探矿权价款。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按规定向探矿权人收取的价款。(二)采矿权价款。2023年3月8日  探矿权人办理延续登记的次数不限,但每次延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延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的规定,已经被2020年05 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资料:探矿证的延续 知乎

  • 未来矿业权管理改革方向——探矿权篇 知乎

    2023年4月7日  虽然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出台,但也为下一步矿业权管理改革提供了方向。 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2017年的国土资规14、15、16号文进行修改调整,鉴于内容较多,将分两期(探矿权、采矿权)就征求意见稿重要修改事项进行解读。 现行政策:设立探矿权必须 2020年12月2日  目前国内对于矿业权价值的评估,是在借鉴资产评估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矿业权的特点,形成的一套专业的评估体系。 常用的评估方法按评估途径可分为三大类:收益途径、成本途径和市场途径,现分述如下: 一、收益途径 收益途径,是基于预期收益原则和 世说评语|今天以估价师的身份跟大家聊一聊矿业权价值评估

  • 什么是探矿权与采矿权 知乎

    2021年10月20日  1、探矿权的定义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 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 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矿床勘探报告及其他有 探矿权百度百科

  • 29类非金属矿产资源出让基准价出炉;新规范实施,砂石

    2020年10月19日  同时, 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区砂石土类矿产实行“净采矿权”出让 。 湖北省29类非金属矿产资源出让基准价出炉 正文如下 2020年8月24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北省29类非金属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 2021年10月19日  一、无证开采与非法采矿的区别 无证开采是非法采矿的必要不充分条件,非法采矿的构成要件包括无证开采,但无证开采并不必然构成非法采矿。 其次,二者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了采矿行为。 但二者最显著的区别在 无证开采与非法采矿的界限探析 知乎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22年1月23日  附件 矿业权出让收益 征收 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 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 ,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7〕29号